2023“烯创未来”中国(宁波)创业创新大赛参赛的资格条件
(一)创业团队项目
1.一般应包含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其中: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9月30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截至2023年9月30日,下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30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21年9月30日以后来镇海或计划在镇海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直接持有的在宁波镇海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不含带头人)。所创办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其中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3.创业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成熟的创业计划,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目标产品具有一定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二)创业个人项目
1.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须为企业的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3.应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来镇海创业,且在2023年9月30日前已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一般要求拥有已授权或进入实审的专利),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三)创新团队项目
1.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21年9月30日以后来镇海或计划来镇海工作,入选后应全职在镇海连续工作5年以上,如若不能按要求到岗的,视作自动放弃。
3.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等,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团队依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项目。
(四)创新个人项目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55周岁。其中,申报对象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3年9月30日后出生)。
2.申报人才于2022年9月30日以后来镇海或计划来镇海工作,入选后须全职在镇海连续工作5年以上,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3.人才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等,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人才依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创新个人项目。
本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